特伦斯电子琴及电钢琴产品售后政策严格执行国家三包法,遵守行业准则,并充分尊重消费者权益,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对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7日内包退、15日内包换、一年内保修的产品:特伦斯将根据国家规定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一、三包服务说明
符合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情形下,特伦斯公司承诺产品七日内退货,15日内质量换货,一年内保修。
保修范围 | 保修内容 | 保修期限 |
产品主机 | 产品机器本身及一体的零配件 | 1年 |
附件 | 例:电源适配器、电池、延音踏板、麦克风、琴架、琴凳等附件 | 180天 |
备注:
1、特伦斯电子琴及电钢琴产品以订单物流签收时间或电商平台订单完成时间次日(二者日期不一致的, 以较早日期为准起算)作为三包起始时间的主要判断依据;
2、符合法定换货条件的,在换货期内更换的产品,重新计算三包期。如更换裸机,则裸机三包期重新计算,其他配件按原三包期计算;
3、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4、电子琴及电钢琴支持15天质量问题换货(换货周期预计7天左右)、退货;
5、电子琴及电钢琴产品存在磕碰碎裂、进液等情形的,不在保修范围内。
6、保外维修更换后的部件或附件享有90天的有限保修期。(不包含维护保养、调试等非用料业务)
二、 退货政策
1、线上授权店渠道购买
1) 7天无理由退货
特伦斯向您承诺:自产品妥投次日起7日内,产品完好,无损坏,包装配件齐全情况下可以选择无理由退货。
2) 7天质量问题退货
特伦斯向您承诺:自产品妥投次日起7日内,如产品出现功能性故障或质量问题,经特伦斯公司检测,确认属于非人为产品质量问题,可以选择7日质量问题退货。
2、线下授权、代理渠道购买
1) 7天无理由退货
特伦斯向您承诺:自产品妥投次日起7日内,产品完好,无损坏,整机包装未拆封条件下可以选择无理由退货。
注:各线下授权店仅受理自己门店售出产品的无理由退货需求。
2) 7日质量问题退货
特伦斯向您承诺:自产品妥投次日起7日内,如产品出现功能性故障或质量问题,经特伦斯公司检测,确认属于非人为产品质量问题, 可以选择7日质量问题退货。
注:各线下授权店受理自己门店售出产品的质量问题退货需求。
3、物流费用
1)7日无理由退货,运费由您自行承担;
2)7日质量问题退货,经检测后符合退货标准,运费由特伦斯公司承担,如不符合退货标准特伦斯将按原地址寄回产品,运费由您自行承担。
三、 换货政策及流程
1、线上授权店渠道购买
1) 15日质量问题换货:
特伦斯向您承诺:自订单物流签收时间或电商平台订单完成时间次日起15日内,如产品出现功能性故障或质量问题且外观完好(无磕碰或破损),经特伦斯公司检测,确认属于非人为产品质量问题,我们将会为您免费换机。
2) 售后换货流程:
线上各授权店购买的电子琴、电钢琴产品如需申请换货,请在对应电商平台系统中申请换货服务。
2、线下授权、代理渠道购买
方法: 联系对应线下授权、代理渠道的销售方咨询办理,按照销售方的换货政策执行。
3、物流费用
15日质量问题换货,经检测后符合换货标准,运费由特伦斯公司承担,如不符合换货标准特伦斯将按原地址寄回产品,运费由您自行承担。
四、 维修政策及流程
1、维修政策
特伦斯向您承诺:电子琴、电钢琴产品自订单物流签收时间或电商平台订单完成时间次日(二者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日期为准起算)起1年内,如产品出现功能性故障或质量问题,经特伦斯公司检测,确认属于非人为产品质量问题,我们将会为您免费维修。
以下情况将无法提供免费维修服务,您需支付相应费用,享受特伦斯官方授权的维修服务:
1)产品超出保修期;
2)无有效维修凭证或维修凭证异常的(包括无有效购机凭证、凭证上的内容与产品实物标识不符或有涂改的);
3)主机附带的防拆标损毁或私自更换,防水标变色等;
4)未经特伦斯公司许可和授权,擅自拆卸、维修和改装(包括硬件或系统软件修改);
5)未按使用说明书操作或连接非特伦斯公司配件造成琴体损坏或功能异常的;
6)因意外因素或人为原因(包括浸水、震裂、摔坏、印刷线路板及功能器件烧坏等)导致产品故障或损坏的;
7)使用中造成的外壳类元器件磨损、开裂、折断、破洞、烧焦、脱焊;
8)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雷击、电压不稳等)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或损坏的;
9)琴体长时间暴露于高温高湿环境下,导致外观暴晒变形或电子元器件腐蚀;
10)出现特伦斯判定政策中《非保判定指导》中描述的非保情况。
2、维修流程
您可以联系购买店铺办理维修服务,或拨打4008-550-560申请售后服务。
3、物流费用
1)保内维修服务:经检测后属于保内维修的,运费由特伦斯公司承担;
2)非保维修服务:运费由您承担。
五、 注意事项
1、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产品本身、配件(含包装、附件等)及赠品一并退回;赠品包括赠送的实物等。如果赠品不能一并退回,经营者可以要求消费者按照事先标明的赠品价格支付赠品价款,价款特伦斯有权直接于应退货款中扣除;
2、消费者应当确保退回产品和相关配(附)件(如说明书、三包卡等)齐全,并保持原有品质、功能,无受损、受污、刮开防伪、产生激活(授权)等情形,无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类使用痕迹、不合理的个人数据使用痕迹;
3、产品的外包装为产品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退回时应当齐全、无严重破损、受污。“外包装”是指:生产厂商原包装(最小销售单元),不含销售商或物流服务商自行二次封装的包装;
4、 以下情况将无法提供退换货服务:
1)产品已经超过退换货期;
2)产品外观、功能不符合退换货标准;
3)有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类使用痕迹,将无法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 。
4)主机附带的机身防拆标损毁或私自更换,防水标变色等;
5)未经特伦斯公司许可和授权,擅自拆卸、维修和改装(包括硬件或系统软件修改);
6)退货产品的外包装、附件、赠品、说明书不完整;
7)因意外因素或人为原因(包括浸水、震裂、摔坏、线路板及功能器件烧坏等)导致产品故障或损坏;
8)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火灾、雷击、电压不稳等)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或损坏;
9) 任何非特伦斯出售的产品;
10) 三包凭证信息与产品不符及被涂改的;
11) 其他依法不应办理退换货的情况。
5、 申请售后服务前,建议提前联系咨询需要提供的凭证、受理时间等。
特别说明:上述各条款仅适用于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除外)销售的特伦斯电子琴及电钢琴产品。
上一篇:{content:precontent}
下一篇:{content:nextcontent}